2026年07月20日,韶关金融监管分局核准陈东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韶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陈东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片)
韶金监复〔2026〕37号
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雄农商银行关于陈东同志董事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雄农商报〔2026〕63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东广东南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韶关监管分局
韶关金融监管分局
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