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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消息,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四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贵州省推进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包括了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规范存量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强化居住社区变电容量保障;明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这五个工作内容。
其中,在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方面,《方案》要求加强对新建居住社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固定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预留充电条件的新建居住社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0%,且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后续建设需求,按技术标准配套建设防火墙或防火卷帘等消防安全设施。居住社区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维护管理,保证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在强化居住社区变电容量保障方面,《方案》表示由供电企业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居住社区配电变压器容量情况摸底工作,通过移动客户端、营业厅等渠道为桩企、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业主提供居住社区配电变压器剩余容量查询服务。
在接受用户申请前,供电企业应确认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是否符合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当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不足时,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供电企业的,由供电企业提出解决方案;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开发企业或居住社区业主的,由产权所有者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鼓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共同参与居住社区供配电设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负荷管控、智能有序充电等技术手段实现错峰分时充电,提升电能利用效率,节约增容改造成本。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到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督查;加强宣传力度,这三个保障措施。
其中,《方案》表示,贵州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进居住社区工作,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新建居住社区从严要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变压器容量和停车位相对充裕的存量居住社区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分类分步推进充电基础设施进居住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