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然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子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1】 失业补助金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参保缴费满1年当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2】 临时生活补助
参加失业保险制度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除了以上两项补助金外,参加失业保险制度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还可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多少与今后领取养老金无关。参保人员的养老金依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申领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确定。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职工如果重新就业,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