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转移分为转入长沙及转出长沙、内部转移,具体办理如下:
1、异地转入长沙
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至缴存管理部申请将在异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
2、长沙转出异地
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已封存,无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转出,但具体转入手续,建议详细咨询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3、公积金内部转移
长沙市职工工作单位变动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省直中心内部转移的,原工作单位和新工作单位均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能贷60万,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值为参考值,具体贷款额度还需要根据公积金月缴存额、未来可缴存年限、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