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的定义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固定金额的还本付息就转变成了为按持股比例参与公司的利润分红。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了企业的持股股东,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到公司的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投资。
可转换债券:是指可转债的持有人在转股期内,可以按照公司制定的转股价,将债券按一定比例转换成公司普通股。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股,也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期满时收取债券的面值加利息,或是直接将可转债按市价卖出。可转债价格一般与公司正股价同向变动,如果转股溢价为负,则转股后卖出可以盈利。持有者在转股期内可以行使转换权,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可能会上涨,可能不会。会上涨的情况,该公司一直处于上涨趋势中,一直维持到债转股时间,那么该公司的股票在债转股后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拉升。从债权股的性质来讲,债权股具有债权与股权的双重性质,是投资者规避风险的一种方法,通常债票的利率比较低,投资者,购买就能得到双重预期收益,刺激投资的需求量,促使价格的上涨。
会跌的情况,债转股后,该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不在合理范围内,利润表中,显示,净利润大幅缩水,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债转股后,行业出现重大的利空消息。债转股的规模较大,超出正常范围。债转股的规模占总规模的2/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