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国债与普通国债的区别
1、资金用途不同
普通国债所融的资金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而特别国债所募集的资金并不是用于弥补政府预算赤字,而是有特定的用途,一般是用于增补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资本金。
2、时间上的差异
普通国债收入与支出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而特别国债收入与支出同时进行,即收即支。
3、投资对象不同
特别国债主要采取定向发行模式,认购方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是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特别国债,个人是有机会购买的,比如,过2007年的特别国债中有2000亿元,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而普通国债的对象主要为个人投资者。
4、国债期限不同
特别国债的期限一般为7年期,或者10年期,而普通国债分为短、中、长期三种类,其中短期国债期限1年以内(包括1年),中期国债在1年到10年以下,长期国债其期限超过10年。
5、发行次数
特别国债在历史上只发行过两次,1998年8月向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2007年发行一万五千五百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 ;今年国家也会发行特别国债,发行规模预计2-4万亿,而普通国债基本上每年都会发行。
1万亿特别国债的利率以及发行方式都尚未确定。在我国历史还发行了2次特别国债,一次是1997年,发行了2700亿特别国债,是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以及中国银行定向发行的,其发行利率为7.2%;另一次是在2007年,共发行了1.55万亿特别国债,其中0.2万亿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其利率在4.2%—4.5%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