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当心存款变理财,在实际生活当中,有的人本来是去银行办理存款的,但是却被忽悠买了理财产品,这种现象尤其在老年人身上多见,银行工作人员在介绍这样的产品的时候,经常会说:“现在有一款产品比银行存款的收益要高出好几倍,办理的话还能送你一袋米或者一桶油”,而且告诉你的收益,可能只是这款产品的最高收益。并不能代表你能拿到的实际收益。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容易被强调的高收益所误导。因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和之前相比,已经不允许承诺保本保息了,都转型为净值型理财,收益是浮动的,有可能会亏损。
然后,当心存款变保单,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一些工作人员不会直接介绍说这是一款保险,而是告诉你,每年存多少,连续存多少年就可以拿到分红,很多人买了到期之后,高高兴兴的去拿分红才发现,当初并不是买的存款产品,如果真的买的是保险,不到期是不能取出来的,要是急需用钱就只能选择退保,但是这样只能拿到很低的现金价值。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规定,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二、《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利息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因此,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