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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对氢能源冷藏车每年最高补11.5万元

近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给予资金补贴,引导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推广应用,促进货运配送行业节能减排。其中,氢能源冷藏车每年可获补贴11.5万元。

为做好交通领域碳减排工作,落实佛山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要求,促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效发展,佛山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运办(2017)191号)以及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该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为佛山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补贴标准分氢能源货车和纯电动货车两类,其中,轻型氢能源货车、中型氢能源货车及氢能源冷藏车三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微面型轻型封闭电动货车、中面型轻型封闭电动货车、轻型厢式电动货车、中型厢式电动货车和电动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有效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0.6万元、1.2万元、1.8万元、2.4万元、3.0万元。

据悉,申报流程遵循“每年度一申请”“当年申请上一年度”的原则,2023至2025年每年3月31日前,示范企业按照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有关通知要求,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每年6月30日前,佛山将资金拨付给扶持对象。该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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