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多措并举稳定外贸”,包括: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优化外汇服务,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等。当前,金融体系正在“加码”对外贸企业的金融资源支持,不仅加大对制造企业研发创新、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的信贷支持,也注重做好对外贸企业上下游等整个产业链条的金融支持,保证整个外贸产业链更加稳固。
外汇便利化政策持续推出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是金融服务外贸的重要内容。近年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不断深化,从试点地区、范围扩大,到试点条件、业务种类放宽,政策惠及实体经济的广度逐步拓宽,政策内涵亦在不断丰富。
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始于2019年1月。彼时,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浙江开展首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在单证审核、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等方面,给予审慎合规的银行、信用优良的企业更多自主权。3年多以来,围绕试点优化、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动作频频落地,包括外汇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资金使用渠道拓宽等。
“实施以来,全国共有26个地区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涉及业务77万笔、5061亿美元。”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刘斌介绍,2021年,所涉业务收支规模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5倍和1.8倍,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实现“秒申请、分钟办”,业务单证准备和业务办理时间节约一半以上。在此背景下,优质银行也更加重视客户主体信用状况、合规水平和风控能力评估,从交易单证审核向关注企业交易实质转变,进一步提升个性化服务水平。
对于下一步政策考虑,刘斌表示,外汇局将稳步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的主体和业务范围,加快实现政策落地地区全覆盖,激发银行落实便利化政策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更多诚信经营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表示,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经营出口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能减少或消除出口商的后顾之忧,作为政策扶持出口的重要手段,其对出口有很强的拉动作用。尤其是在全球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包括汇率波动、贸易禁运、出口管制等无法控制的因素越来越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成为出口商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看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是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重要举措。要特别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保单融资“白名单”机制作用,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和承保规模。
服务外贸新业态
“现在,跨境电商外汇资金结算更安全便捷了,也吸引了更多中小外贸企业加入跨境电商行列。”跨境电商平台拓拉思(宁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外贸领域的新业态层出不穷。与传统贸易相比,从事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的市场主体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诉求。
针对这些诉求,外汇局密切跟踪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聚焦贸易新业态“小额、海量、电子化”的交易特点,主动回应市场主体真实合理诉求,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政策,加快推动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比如,为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外汇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办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结算服务。
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金融机构在服务外汇资金结算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2021年全年,21家支付机构和12家银行共办理跨境电商外汇收支19.3亿笔。以中信银行为例,结合政策要求优化跨境电商外汇资金结算渠道,该行将跨境电商结算手续费降至2‰,并有效缩减结算周期,基本可实现境外资金实时到账。
有效服务中小企业,缓解跨境金融领域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外汇工作中一个高度关注的重点。据外汇局科技司司长张铁成介绍,为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跨境融资难问题,外汇局于2019年牵头建设了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逐渐建立起政府部门、银行部门、保险公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端到端的核验机制。“我们陆续推出了5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2个外汇政策便利化类应用场景,推动融资款项直达中小企业,大幅提升了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和成功率。”张铁成说。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2月底,自主自愿参与使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融资类场景的法人银行有300家,服务企业超过1.2万家,其中中小企业占比超七成,通过平台累计完成融资23万笔,放款金额超过1400亿美元。“今年外汇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丰富拓展平台应用场景,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张铁成表示。
更开放也要更安全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今年1月份,外汇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目前,试点业务已在4地正式落地,截至2月底,共备案试点银行19家,银行认定优质企业275家;已办理试点业务4108笔、金额14.5亿美元。
为何选择这4个地区开展试点?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副司长查晓阳表示,这四个区域分处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发展战略清晰、经济结构各具特色、政策诉求相对集中,同时区域范围较小,有利于试点政策与实体经济发展较好融合,充分发挥政策红利的集成效应,防控试点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试点政策主要涉及资本项目改革、经常项目便利化,以及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能力建设三个方面。“资本项目改革方面,主要是服务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查晓阳透露,经常项目便利化方面则包含4项具体措施,包括便利优质企业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等。
“更开放更安全”的外汇管理改革路径成为此次试点政策的探索之一,也是为构建与开放条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积累经验。在这个过程中,风险防控是重中之重——筑牢风险防控体系是前提,强化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是目标。查晓阳表示,试点政策的目标之一就是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评估和事中事后监管,探索适应投融资高水平开放的风险防控机制。
下一步,外汇局将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评估试点政策实施效果,在筑牢风险防控体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