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惠州市登高达电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陈劲夫算了一笔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后,今年预计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400万元,“这为我们大胆创新增添了底气”。
惠州很多企业可享受国家鼓励创新研发的新政利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企业在今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还可以自主选择对前三季度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将助力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政策红利助制造业企业“解渴”
“研发创新具有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占用了企业大量资金。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扣除比例、享受时间方面作出了调整,提前兑现了税收优惠政策红利,让我们在研发创新上更有信心。”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表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升级,对企业来说是很大利好。惠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政策规定,今年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惠州本土企业亿纬锂能成立于2001年,历经20年发展,已成为业内少数几家具备动力电池全面解决方案的企业之一。作为惠州本地孵化的科技型上市公司,亿纬锂能快速成长的背后,是长期保持大量研发投入,并获得了一批核心技术和专利。亿纬锂能财务部门朱经理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逾9亿元,允许企业在10月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有效增加了企业流动资金。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升级,还体现在优惠享受时间上有所提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今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将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即允许企业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本来要明年汇算清缴才能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今年10月预缴申报就可以提前享受,新政策新举措不仅为企业带来了税收优惠,也让企业提前享受到了税收红利,能够有效激励我们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广东圣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税员邱小姐表示,该公司10月份预缴申报并成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200多万元。
作为消费类锂电池企业,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也享受到了政策红利。“按照最新政策,我们企业可抵减企业所得税税额比之前预计多了1400多万元,10月份还提前享受到约2亿元的加计扣除政策红利,大大减轻了企业资金负担,增强我们创新发展的信心。”该公司财务总监杨山表示,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又能提前享受优惠,有效激发了企业研发投入和创新活力。
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为企业发展添信心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根基,而研发创新是制造业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生命线,需要持续的、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说享受政策红利能够缓解当前研发资金之“渴”,那么税收优惠政策激发的企业内生动力则将为企业研发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持续“开源”。
位于惠阳区永湖鸿海新材料产业园的广东科隆智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混凝土外加剂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今年上半年实现营收1.02亿元,预计全年营收可超过2.5亿元。该公司财务总监王小陶介绍,今年,该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预计能减免企业所得税300万元。“减水剂行业是轻资产运营特性,要求一定程度垫资生产。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能够更好地保障企业现金流,进一步减轻资金压力、降低成本费用,让我们创新动力更强劲,发展信心更足。”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后,惠州各级税务部门在扩大政策宣传、系统保障落实等方面做实文章,运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筛选出辖区内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往年已享受加计扣除企业,分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研判企业的实际需求,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一户一策”服务方案,“点对点”推送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促进市场改革与创新驱动同频共振,把政策“含金量”变成企业研发的“助推器”。
“政策加码后,我们能够提前享受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达2700多万元。”全球印制电路板制造百强企业——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国强说,“企业的发展转型升级离不开研发的投入、离不开技术的更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码对企业是很好的鼓励和支持,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持续研发、不断创新的信心。我们将享受到的政策红利投入到发展运营中,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并继续开拓国内外市场。”
惠州市登高达电业有限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高速增长,产值达1.25亿元,今年预计可实现2亿元产值。陈劲夫介绍,2018至2020年,该公司每年至少投入500万元用于研发创新,有6—7项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2021年预计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12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400万元。“新政落地,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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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至100%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背景下,国家在政策上越来越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研发。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其中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惠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作出了规定。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南方日报记者 周欢 通讯员 惠瑞轩 黄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