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就推动粤港澳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合作共享,“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正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展实施。近日,广东省政府答复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提案称,将按照国家部署安排,分步分批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使用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的相关政策。这是为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使用港澳上市药械和医疗服务争取更多机会。
上述提案答复函称,截至2021年6月28日,广东省已完成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办法的拟制工作,6月份组织了大湾区内地政府办和港澳独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以及首批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的申报与审核,形成了初步的首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名录和首批港澳药品医疗器械清单,待批准及试点期限结束后,进行实施使用。
“港澳药械通”旨在对接粤港澳相关监管机制,为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械,开辟入境新通道。
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允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由国家药监局批准改由国务院授权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前述9市区域内开业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由广东省政府批准。
“港澳药械通”政策先期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试点,试点期至今年7月31日结束。
8月27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苏盛锋介绍,“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已审批临床急需使用进口药品9个、医疗器械2个,惠及了150名患者。
近期,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引入了肿瘤新药“恩曲替尼”、“劳拉替尼”,为难治性、特定基因突变型癌症类型患者提供替代性治疗方式,两类药品均未在内地上市。
前述发布会透露,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审核确定了“港澳药械通”政策扩展实施的首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包括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三级医院,试点医院)、广州现代医院(二级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二级医院)、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二级医院)和中山陈星海医院(三级医院)。
“接下来,省卫生健康委将在指导好首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落实政策规定基础上,结合临床急需的港澳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在内地的实际使用情况,适时开展研究补充下一批指定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说。
粤港澳大湾区医疗制度建设加速。上述提案答复函还指出,香港医生多点执业,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已取得国内《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医生,可自主在我省多点执业;未取得国内《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医生,可以通过本人执业的医疗机构,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短期(3年内)行医资格实现多点执业。
采写:南都记者 黄姝伦